市统战系统关于开展“做表率、当先锋”行动的实施方案
市统战系统关于开展“做表率、当先锋”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广大共产党员当先锋,在全市统一战线形成凝心、聚力、干事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贡献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全市统战系统开展“做表率、当先锋”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统揽,着眼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抓手,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严治党、当好桥梁各项工作中,充分展示先锋形象、发挥模范作用,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干部作风显著改善、党员意识显著增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目标,使群众尤其是广大统战成员切实感受到党的力量和温暖就在身边。
二、活动内容
(一)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做表率”行动
以争做“六个表率”为主要内容,通过健全带头学习机制、工作落实机制、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强化“一岗双责”等措施,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履职,争做表率。
1、健全带头学习机制。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要参加一次支部集中学习,每季度至少精读1本理论专著,年内至少撰写2篇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深入基层讲党课至少1次。
2、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围绕落实“同心圆”工程,开展“凝心聚力谋发展 建言献策促振兴”调研活动,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紧扣五大发展理念、打造“五个升级版”和实现“六个目标”开展议政调研等重点工作,每位领导干部至少牵头1项重点任务,切实负起领导、指导、监督责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党建服务中心水平。
3、巩固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民情恳谈”活动,每名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指定社区1次,面对面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落实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日”制度,每名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到系统所属基层单位一线或统战成员工作地现场办公1次,指导推动基层工作,帮助解决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在生产生活、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落实机关党员“双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好本职工作,承担起参与社区建设和联系服务群众职责,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4、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选择一家系统所属基层单位或非公企业党组织作为党建联系点,每半年至少走访调研1次,帮助基层谋划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负有脱贫包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好包保各项任务,带头入户实地调研,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尽快脱贫。
5、完成业绩考核评价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及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好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根据市绩效考核办季度跟踪考核要求,厘清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利用考评结果不断优化改进工作方式,鞭策后进,鼓励先进。
6、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关规定,落实好行政主体责任和党建主体责任。
(二)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当先锋”行动
实施“双带”先锋行动,组织推动党员带头服务振兴发展,带头服务改善民生。在推动落实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及时受理回应群众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好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持续进行问题整改,坚决避免问题回流和反弹。推动“双述双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覆盖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进一步推进系统党建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
1、创设先锋示范岗。系统各单位要主动创设党员先锋岗位,通过主动申领、选拔授予等方式,确定岗位人选,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系统机关形成爱岗敬业新风尚;充分运用互联网优势,借助“长春统战”官网、“长春统战”微信公众平台及系统各单位网络宣传载体,打造统一战线网络服务阵地,挂牌创设网上“先锋示范岗”,增强广大统战成员、统战干部认同感;以“七一”党的生日为契机,选树一批优秀党员干部,激发全市统一战线形成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2、打造先锋示范队伍。不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我到社区当义工”、党员认领“微心愿”、“零距离接触统战对象”等活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双岗双责”制度,打造具有统战特色的党员志愿者队伍,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行动,努力实现“富民、惠民、助民、安民”全市党建工作总体目标。
三、步骤安排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系统党委书记许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系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于萍同志担任,成员为系统各单位、部机关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系统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于萍担任。整体活动由系统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配合推进。
(一)筹备启动阶段(2月-3月)
1、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队伍的创建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做表率、当先锋”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单位要积极报送活动相关宣传报道,及时收集、记录、整理活动影像资料。
3、主动亮出身份。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日活动时要悬挂党旗;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党员群像图,并及时将活动影像上墙;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和参加党组织活动时,应佩戴党徽,主动亮明党员身份。
4、公开“双向承诺”。系统党委向上级党组织和服务对象承诺,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和服务对象承诺,并通过各单位宣传载体对承诺内容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
5、制定“三个清单”。制定“学习清单”,对学习理论专著、撰写体会文章、深入基层讲党课等做出计划安排;制定“任务清单”,结合岗位职能,围绕具体负责的重点任务、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等,逐条明确推进措施、目标效果和完成时限;制定“服务清单”,对服务基层单位和联系对象,落实“社区工作日”、“一线工作日”、“双岗双责”制度作出具体安排。
(二)集中行动阶段(4月—10月)
一是合理设定先锋示范数量。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个人报名、民主推荐,至少创建1个先锋示范岗。
二是逐级推进先锋示范创建工作。系统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为本单位党员干部做表率、当先锋积极创造条件。带动、指导基层组织从细化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提供文明服务、推进民生项目、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五个方面入手,不断彰显先锋模范示范性、先进性。活动领导小组将在系统单位选树1家作为先锋示范单位。
三是逐级推进“好干部”选树工作。按照新时期“好干部”五条标准和“六个表率”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统一战线好干部”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选树先进典型,把“六个表率”要求落到实处。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2月)
一是制定考核标准。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市级考评实施细则,下发考核具体办法,对各支部开展先锋示范创建情况进行验收。
二是开展民主测评。邀请基层代表和服务对象参加测评会,提出意见建议,并为系统各单位、部机关及党员干部打分,通过服务对象的评价检验先锋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考评结果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典型予以表彰,并进行命名授牌和广泛宣传;对考核结果差、群众满意度低的党员要通报约谈,及时督促整改。
(四)巩固深化阶段(2018年1月)
召开“做表率、当先锋”专题经验总结交流会,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回头看”,总结和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示范典型宣传工作,并对下一年“做表率、当先锋”行动进行谋划部署。
四、工作要求。
“做表率、当先锋”行动是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的重点党建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行动落实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积极营造氛围。要充分认识开展“做表率、当先锋”行动的重要意义,借助新媒体手段,通过统一战线行业分会、民主党派及工商联基层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宣传推广,张贴悬挂和推送行动标语口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营造凝心聚力、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好工作结合。开展“做表率、当先锋”行动要与日常工作既紧密结合,又互为促进。要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落实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的有力抓手,协同部署,协调推进。不断扩大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系统机关干部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和行动方向,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表率作用。
三是深化责任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完善保障措施,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不断赋予活动新的内涵和要求。定期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落实具体职责,积极开展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时时做表率、处处当先锋,确保活动亮点突出、取得实效。
市统战系统机关党委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