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16年预算公示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春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密切联系居住在长春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团结他们同心同德,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作贡献。
(二)了解和反映台胞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团结和联谊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台湾同胞,帮助他们了解党和政府对台方针政策,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依法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
(四)配合上级台联及有关部门,做好来长探亲、访友、旅游、投资、就学的台湾同胞的接待服务工作。
(五)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商和求学的台湾学生的联谊工作。
(六)协助台胞在长经商、投资和进行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积极推动两岸双向交流。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长春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是长春市一级预算单位,单位编制5名,在职人员5名,离退休人员1名。
三、2016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长春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16年收入预算119.68万元,支出预算11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1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06万元;项目支出38.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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