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长春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台联、市侨联、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开展“长春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长宣通[2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推荐报送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长春好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活动作为统一战线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组织材料、推荐报送等相关工作。
二、突出特色。要从实际出发,挖掘本单位、本领域具有代表性的“长春好人”,既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又要充分体现党外人士的身份,确保推荐人选具有鲜明的统战特色,起到鼓励先进、示范引领的作用。
三、及时上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格,并于7月23日前将评选推荐表报送至市委统战部宣传调研处。
联系人:邵彤彤 电话:88776546
邮箱:changchuntongzhan@126.com
中共长春市委统战部
2014年7月15日
附件: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开展“长春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长宣通[2014]7号)
u/cms/www/201708/30104741zonl.docu/cms/www/201708/30104749cwre.docu/cms/www/201708/30104757h5m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