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2016年度
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
2017年9月1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指示及部署,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对台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指导县(市)区、大学、大厂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联系、指导市工商联、侨联、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派处、民族宗教处、港澳侨联络处、干部处、工商经济处、台湾工作处、机关党委、知识分子工作处。
纳入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2016年实有人员48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决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016年收入总计 1669.14万元,支出总计1669.1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8.62 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多,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关于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2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6.03万元,占100%。
三、关于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78万元,占71.22%;项目支出256.46万元,占28.78%。
四、关于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669.14万元,比2015年各增加178.62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多,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五、关于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91.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39%。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21万元,增长11.02 %。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79万元,占9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91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31.53万元,占3.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6.03万元,支出决算为89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5%。其中: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633.01万元,支出决算为57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例行勤俭节约。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21.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功能分类科目编码部分与其他统战事务进行了调整。
3.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10.5万元,支出决算为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功能分类科目编码部分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进行了调整。
4.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0.71万元,支出决算为 2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 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1.53万元,支出决算为3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3.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72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的13.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预算的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的6.44%。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例行勤俭节约。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8万元,降低4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7.36万元,降低47.73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22万元,降低32.6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例行勤俭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占6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占36.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8.0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2016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及相关组织。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62人次,比上年减少22批次,减少238人次。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例行勤俭节约。
八、关于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1.72万元,比2015年增加2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